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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挑《数学课程标准》的毛病(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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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课程标准》所提供的案例并不是好案例,对一线教师的指导、启发作用不大。《数学课程标准》提供了两类案例,第一类是为了解释与说明相应的课程目标”的;第二类是“说明课程实施建议”的。显然第一类案例可以离实际课堂教学过程远一些,所以,这篇短文不把这类案例当作讨论的重点。我们重点讨论与说明课程实施建议的,与数学课堂教学密切相关的第二类案例--《数学课程标准》的“第四部分 课程实施建议”出现的案例。

认真阅读、仔细对比我们不难得出以下结论:

1.第二类案例的基本特征跟《数学课程标准》中的第一类案例差不多,都局部案例具体的数学居多,是习题和解题的例子,却没有数学整堂课的整体性案例。

2.《数学课程标准》所列案例,与现行数学教材和现行数学教材的重点内容不相符合,案例缺乏典型意义。这些案例大都反映小学数学教学内容的边缘,不反映教材内容的主干、核心部分。

3.“问题情境-建立模型-解释、应用与拓展”的模式,是数学课程标准倡导的新型数学教学模式,但是所配合案例与新型教学模式挨不上,案例完全与新型教学模式脱节。

4.教师要改变以例题、示范、讲解为主的教学方式”,这一论点无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数学课程标准》本身并没有一贯坚持这一主张。运用和解释上百个案例时,《数学课程标准》似乎以“例题、示范”以“讲解”方式来介绍课程标准的。

总之,〈数学课程标准〉的案例,不大成功,对一线教师的指导、启发作用不大。

 

 为了给读者提供方面,下面附两个附录。附录一--《数学课程标准》的第四部分的案例(小学部分);附录二--人教版《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实验教科书 数学》(小学阶段)的主要内容。

 

附录:(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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