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网讯 编者按:4月29日,西安某报在头版刊登了一则“惊天创举,勇换老伴”的“换妻广告”。一时之间,这一广告在各大门户网站论坛引发一片热议。不少网友表示,这样的“创举”简直不知羞耻。而策划者则表示,这是一次成功的商业炒作。相关报道:西安某报头版登"换妻广告" 网友斥"不知羞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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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某报4月29日的头版刊登的一条广告引起了社会对它的热议,头版这则“换妻广告”的标题是《惊天创举,勇换老伴》,内容为:“5月1、2日,现场将展开‘杜绝审美疲劳,换个老伴回家’活动。换个不认识的老伴回家,你敢吗?”凡年龄在45岁-60岁之间的夫妻可提前报名参加。
针对这一事件各大论坛网友吵得沸沸扬扬,很多网友觉得这样的创举不仅胆大而且不知羞耻。广告,有广而告之之意,从网友对此事的强烈反应可以得出,这则广告做到了广而告之的效果,在这个层面上说来是成功的。但是,从网友骂此广告不知羞耻又证明这个广告做的是如此的失败。
日前,西安某报在头版刊登了一则“惊天创举,勇换老伴”的“换妻广告”。内容为:“5月1、2日,现场将展开‘杜绝审美疲劳,换个老伴回家’活动。换个不认识的老伴回家,你敢吗?”凡年龄在45岁-60岁之间的夫妻可提前报名参加。策划者表示这是一次成功的商业炒作,“换妻”创意说穿了就是穿上他们提供的服装,让人感觉像是换了一个人而已。他们实际上是促销服装。
“惊天创举,勇换老伴”——这样的大标题,无疑具有极大的轰动效应,赚到的眼球也肯定不少。“换妻”的说法尽管曾有个别性学家大力吹嘘,可毕竟未能得到社会的认同,搞不好还有“淫乱”的危险,这样的广告怎么能公然上市哩?
4月29日,西安某报头版刊登了一则“换妻广告”,其内容为:5月1、2日,陕西省体育馆举办的第九届苏杭丝绸展销会现场将展开“杜绝审美疲劳,换个老伴回家”活动,凡年龄在45岁-60岁之间的夫妻均可报名参加。(5月6日《现代快报》)
活动主办方对“换妻广告”的效果看来是比较满意的,因为其工作人员介绍说“广告才出来,当天就有100多人报名”。只是这样的广告效果,是通过违法达到的。通观这则广告,不难发现其存在的问题:其一,广告内容与社会公共道德相悖。按照《广告法》的要求,“广告应当真实、合法,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要求”,而“换妻”与社会道德不符。其二,“换妻广告”涉嫌欺诈。活动主办方解释说,“换妻活动”并非真的交换老伴,只是让活动参加者穿上他们提供的服装,“让人感觉像是换了一个人而已”。《广告法》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依此可断定,广告涉嫌欺诈和误导。
4月29日,西安某报在头版刊登了一则“惊天创举,勇换老伴”的“换妻广告”。一时之间,这一广告在各大门户网站论坛引发一片热议。不少网友表示,这样的“创举”简直不知羞耻。而策划者则表示,这是一次成功的商业炒作。
原来,在陕西体育馆举办的第九届苏杭丝绸展销会上进行的“换妻活动”,并非鼓动广大市民交换老伴。所谓“换妻”,实际上是穿上活动主办方提供的服装,让人感觉像是换了一个人而已。显而易见,商家别出心裁,推出这一“创举”,无非是以“换妻”为喙头,制造强烈视觉冲击,达到推销产品的商业目的。这种挑战社会伦理底线的促销手段,必然受到公众的质疑与谴责。
然而,更值得追问的是,内容如此低俗的“换妻广告”为何上了报纸的头版?如果说,这家报社的老总看到广告上“勇换老伴”几个字,当时没有半点异议,那恐怕是说不过去的。毕竟,“勇换老伴”和换件衣服压根儿也不是一回事。既然如此,这条广告怎会轻而易举地通过三审,径直“冲”上头版呢?个中原因其实很简单:任何报纸的头版广告,收费是其他版面的三到四倍,甚至更多。在经济利益与职业道德的博奕中,这家报社放弃了理当承担的社会责任,最终昏昏然做了金钱的俘虏。
连日来,一个关于媒体广告的争论在网上闹得沸沸扬扬。原来,西安某报在4月29日头版刊登了一则“惊天创举,勇换老伴”的“换妻广告”。虽然媒体称这是一次广告策划,并非真的交换老伴,但很多网友表示,这样的“创意”挑战了人们的伦理底线,胆大而不知羞耻,令人难以接受。
同样是登广告,4月18日《现代快报》头版关于“南京市民自费2万登广告支持奥运”的整版广告,得到的是读者的热议和赞扬,同时也激发了人民抵制外辱、反对“藏独”、支持奥运的信心和勇气,掀起了理性爱国的热潮。
作为一位媒体从业者,站在媒体和社会两层角度看问题,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是最关键的。西安某报的“换妻广告”,它所起到的舆论“作用”,破坏了中国传统伦理道德底线,给社会的和谐发展带来了副作用,可以说是一种在利益驱使下的不择手段;而南京市民自费登广告支持奥运的广告,融入了民族精神,舆论引导方向正确,理所当然应得到读者称道。


wangli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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