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农场红旗生产大队袁家台村
(原七队)耕地被非法侵占和破坏情况
一、事情经过
自2005年底,武汉市东西湖区辛安渡农场红旗生产大队领导们和袁家台村村长等多次在我村组织群众大会,要求我村群众让出耕地给项目商袁小华养牛,被我村群众拒绝,但2006年2月15日。由村长袁望堂和所谓的“开发商”袁小华带队,强行砍掉了全村的梨树,还调来挖土机挖毁了梨树田当时有群众在现场但阻止不了,群众看到这么好的一级粮棉田被强行挖毁心痛难忍,“但存方寸地,留与子孙耕”面对义愤填膺、激烈反对的群众,村长袁望堂才让袁小华尽快拿钱对梨树损失给予了一定赔偿(25元/棵,但一棵梨树一年的收入都是在百元左右的,法规中果树的青苗补偿难道是25元/棵吗?更何况这些都是还可以再收获十年以上正值收获的果树),但我们村的耕地还是被强行侵占了近200亩,而且没有给失地农民任何土地补(赔)偿。
被侵占的近200亩的一级粮棉田里种上了薏杨树 建起了房屋 …...等诸多违规项目。 2006年2月22日。由群众代表袁籽柏、袁小毛、袁中斌3人到东西湖区政府反应情况,但保安不让进门,只是要我们去找东西湖区土地局、农业局、区纪委、信访办反应。这些单位中仅农业局的一位女同志叫我们回辛安渡农场找陈副场长,说陈场长是农业局调去的,在辛安渡农场分管农业,当天我们就回辛安渡农场了。第二天2月23日,由村民代表袁天喜、袁庆明、袁中斌到东西湖区辛安渡农场找了陈副场长,汇报了群众大会未同意出让耕地,但还是被侵占的事。我们翻阅了土地承包法中相关条文“当地村民对耕地有优先承包权”等等。并一再要求收回土地,陈副场长当即答复我们他跟大队联系协商解决,也委托纪委去调查情况,虽然辛安渡农场纪委同志也来袁家台村调查了,但有些事情迁扯到袁家台村村长、红旗生产大队党支部甚至于上级个别领导身上而拿不下面子,而一再没有得到解决。
2007年2月份,群众代表袁中斌、袁庆华、袁庆凯、吴新娥、袁重阳、袁小毛等人再次找到陈场长说土地还没有得到解决的事,陈场长说:“我很忙,但我一定抽点时间去红旗生产大队协商好”,陈场长这样么说我们就回村了。到现在从2006年到2007年共找武汉市土地局 武汉市农业局 东西湖土地局 东西湖农业局 东西湖信访办 东西湖纪委 辛安渡农场及辛安渡农场红旗生产大队反应情况不少于30多次(大部分是书面的 也有极少量是电话反映的)。我们袁家台村有两个生产队,其中七队有三十三家农户,就除了村长外有二十九家农户签字并按上手印,一致要求收回原来的梨树地和被强行侵占的近200亩耕地,群众也多次向辛安渡农场和红旗生产大队反应,可包括东西湖区在内三级组织不但一拖再拖,辛安渡农场和红旗生产大队的领导们还反复做群众的工作要受到损害的群众放弃申诉和收回耕地的要求;事情到今天不但没有解决而且越来越严重。甚至出现了村长要挟村民袁紫柏再闹就要买汽油烧他的房子。农民以耕作而生存,为在生产上不误农时,有几家田地较少又没有其他经济来源的困难户,就在被强占的耕地中找到没有种树的空耕地(有的还是以前自己耕作过土地)耕种庄稼,以解决各自目前经济的困难。但在2007年4月6日下午15:00左右,袁伍华(即袁小华的五弟)带了两个人来到我们的耕地里,下车就对我们污辱漫骂,扬言说此耕地是他用几万元钱换来的,我们这些失地农民种地就是跟他扯皮,他要派人来打我们。随后派出所民警来了,我们把耕地被强占的事情讲了,派出所当场表态耕地纠纷的事他们管不了。这时辛安渡农场陈场长、辛安渡农场红旗生产大队党支部刘建军书记、袁家台村村长也到场,要求就在地头路口协商解决。当时袁家村村长袁望党当着领导和群众的面说到:“我和红旗生产大队的领导在袁家台村召开了三次群众会,群众都不同意让地”辛安渡农场和红旗生产大队的领导听了都没发表任何言论表态。当时由袁五华提出到辛安渡农场红旗生产大队办公室去座谈,领导同意了袁五华的意见,但群众代表问:“座谈是领导用强制办法解决还是用协商的办法解决?强制的办法解决我们就不去”。红旗大队刘书记表示用协商办法解决,我们才到红旗大队办公室座谈。但在座谈过程中领导们始终讲大道理,根本上没有把解决农户土地被非法侵占和维护农民利益的事拿出讲。在这种情况下群众代表就把国务院颁布的土地法进行了宣读,陈场长说国务院颁布的土地法全是针对人民公社的,全民所有制农场用不上。但群众当场请陈场长把全民所有制的土地管理条例拿出来让群众看看,看有没有群众无权管理耕地这一条?有没有没经群众同意就把本地村民享有优先承包权的耕地强行出让这一条?陈副场长说他没有这个文件。群众当场就问袁小华侵占农民耕地又是依据的那一条?群众的问话领导们都没有人作答。群众们想是这些领导们不守法、不讲政策、也不讲道理,完全采用欺骗和强制的手段来做群众工作,没有真心维护农民利益,群众一生气就自动散会了,使土地被非法侵占的事再次没有得到解决!!!!! 并且在当天的调解会上袁五华当众说他拿了几万元出来了,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指没法拿到耕地的)事情。群众是没有拿到耕地补偿金的,那么袁五华的几万元又都给了谁?????
2007年4月11日上午10:00时,由袁小华委托汉宜大队的杨小双请来拖拉机企图强行耕毁农民已整理好的耕地,被三位群众用身挡车以死阻耕;4月12日下午,来了两个自称是刑警的年青人在田间强行拦助三位正在田间正常耕作的群众,一个叫张震,一个叫陈健(又名陈思足)扬言就是不让农民种地,并发狠说是红旗大队请来的 (后经辛安渡派出所证明,辛安渡派出所根本就没有刑警队,更不会有这样的两个刑警,警方同时再一次的声明耕地纠纷他们管不了也没有出警),事后红旗大队刘建军书记、郭大队长及袁家台村村长到事发地点, 红旗大队的刘建军书记也当众承认这两名不许群众种地的年青人是红旗大队请的,在场的十几名群众听了非常气愤就和红旗生产大队的刘建军书记、郭队长以及袁家台村村长发生口角。红旗生产大队的刘建军书记33岁和56岁农民袁庆华发生争执后,老羞成怒要当众欧打农民袁庆华并扬言谁都可以分地就是不会分给袁庆华。 2007年4月17日下雨后,正值春耕大生产,于18日上午08:00-09:00时几个群众在地里值棉种,叫张震的年青人再次到耕地中抖狠不准农民下棉种,并在农民手里抢棉籽还当场猛拽正在撒播棉籽的57岁农妇徐双枝,将其手折伤,由于用力过猛伤及颈椎。群众报警后派出所民警和红旗大队朱副书记来现场调查情况,看望了徐双枝的伤情,说先把病看好再说,当晚,红旗大队朱副书记也承认这两青年是红旗大队所请,伤人的事由红旗大队负责,所以徐双枝就把看病的记录给朱书记看了,朱书记和治安主管人员袁江波也进行了商量,并叫我们把发生事情的经过说了一遍并做了记录,也将拍片的条子和医药收据都交给了袁江波等待红旗生产大队处理。在我们的一再声讨下,徐双枝所花的医药费才从红旗大队领到.. 虽然我们有三家(原有五家)农户成功的将棉籽播入耕地,但在田间的耕作依然受到了那两名青年的阻挠,他们不让我们锄草、不许打农药。在撒播棉籽期间我们并没有放弃上访,可我们所受到的阻力是难以想像的,据红旗生产大队的袁江波和村长袁望堂讲,红旗生产大队的刘书记是有“背景的”人,他的姐夫在东西湖区纪委工作。 “开发商”袁小华也是有关系的,他的姐姐、姐夫也在东西湖区委某机关工作。他们的人熟路广给我们的上访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 如我们上访到东西 湖区土地局(执法局)时,一位明姓队长讲已对在耕地中违法建筑砖混结构的养牛房进行了取证,并就非法建筑下达了《停工通知书》要求限期拆除,但后来我们却看到,违法建筑不但没有拆除而且对方还不断的往田间地头运砖头等建筑材料。为此,当我们再次找到东本湖区土地(执法)局找那位明姓队长汇报情况时,明队就显得有点被动,相反的一位在旁的工作人员与我方发生辩论争执,言语很明显的袒护违规方,真的不明白怎么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红旗大队的领导们也向农民们做了软硬两种工作一是提出农民只要不要耕地可以谈条件:可以让没有达到退体年龄的农户提前退休,但被农民谢绝;可以让没有分到地的农户到其他生产队去种地,这一条有的农民答应了。可以让在村小队或生产大队干过工作的现在又强烈护地、要地的农民加入中共组织,这让我们非常诧异!中共组织是那么好加入的吗???既然是这样中共组织又变成了一个什么样的组织?二是见做不通农民的工作就去找这些农民子女们的麻烦,以组织的名义到袁重阳的二儿子袁长发的工作单位找领导,要求领导让袁长发回农村说服他的父亲不要要地, 这样一来给袁长发带来了很大的心里压力等,这样的事例还有多起!
2007年5月16日上午7:30时许,当农民袁重阳、袁庆华、黄望姑、徐双枝袁忠斌等准备到田间劳作时,发现长出的青青棉苗居然被人用拖拉机给耕掉了。(有35亩的面积,看着真的让人心痛,何况农民呢?) 由于5月15日晚下过大雨,估计是冒雨偷耕的拖拉机在耕地中损坏过,现场还遗留有机油和几个很深的大坑。 受损的农民当即报了警,警方来人也仅仅是简单问了些发现情况的过程,就到红旗大队了找官方了解情况去了,我们有几个农民也一起去了。但红旗生产大队的刘建军书记却对我们讲“不要管是谁耕了农民的庄稼,这件事情就这样算了,在红旗这块地盘上我刘建军说了算,不论是东西湖区还是武汉市都是管不了的”. 在这种情况下,群众所提坚决要求收回耕地的事在辛安渡农场甚至东西湖区看来是没有办法得到解决了, 所以我们向您们寻求帮助,向各级领导讨个公道; 据我们了解的情况是袁小华仅凭一纸 <<东农文2006 1号>>文关于辛安渡农场建设肉肥牛孢菇养种结合基地 农业循环经济项目的批复 ,在没有按照项目建设立项的有关政策到相关部门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与红旗大队 辛安渡农场共同参与违规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