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大虾,你们不是不相信有很黄很暴力的网站吗?这次我可是见到了很黄很暴力的恶性案件!
主人公是河北沧州民警张东岳,他在轿车上和歌女作爱,为寻求刺激,边作爱边用手掐住歌女脖子,兴奋亢奋之余,将歌女掐死了!
列位大虾,你说这个事情是不是百年不遇的很黄很暴力事件,我们这位民警是不是很黄很暴力的民警?
还有比这个更黄更暴力的事情呢——
法院一审判决我们这位很黄很暴力的张东岳有期徒刑6年!可怜的歌女家人千里迢迢从陕西赶来上诉,等了几个月,终审判决下来了,列位大虾看看是不是超黄超暴力——
法院认为,张东岳“为寻求性刺激,用手掐被害人的颈部,致被害人机械性窒息死亡,但其对致被害人死亡结果发生轻信能够避免,主观上是过失,其行为侵犯了他人的生命权。张东岳案发后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且认罪态度较好,可酌予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为什么说很黄呢?因为法院轻信了“为寻求性刺激”说!为什么说很暴力呢?因为法院定性“主观上是过失”!综合起来,就是说,法院对张东岳的供词百分百采信!
那对于死亡的歌女的亲人的说法呢,法院可就不那么采信了——
死者的姐姐说,妹妹曾长期受到张东岳的控制,经常受到张东岳的打骂——为什么?很简单啦,警察的话当然可信度高了,歌女么从事的是卑贱的工作,说的话当然得打个问号了!
律师怎么说的呢——张东岳的行为完全符合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法院以过失杀人罪量刑,定性错误,量刑畸轻,当属危险判例。
列位大虾,看明白了吧!这就是当今的法院:民工一时贪心从呕吐的ATM机上捡了17万,被判无期,警察强奸杀人只判6年!说来说去,法院有理!
裸体坠楼警察推断是自杀,而作爱杀人,法院推断是无意!说来说去,还是有权的说了算!
大河奔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