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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农历十月十三,是中国的情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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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国前,各地民众都很会唱歌(当然是山歌咯)!
在这中国的情人节里,未婚的少年男女都会对歌(当然是对情歌咯)!


注:新中国建立以前,历朝历代婚姻法规定的婚龄是男满15、女满13方可结婚,所以在这里写“少年男女”对情歌,而不写“青年男女”对情歌,因为青年男女(18岁以上者)大都已为人父母了,不存在对情歌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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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始兴县的深渡水瑶族乡很信过这个节日的。
在节日里少年男女们可以自由地谈情说爱,道德在这天会解禁(呵呵,一年只有这天男女们可以无法无天地干自己想干的事,其它时间干违反道德的事会被浸猪笼的!所以过了这天,你们就得举行婚礼而后才能在一起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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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民间颜语:
汉族人常话:十月十三,麻糍一餐!
瑶族人常话:十月十三,野牛放山!
(指未婚男女们像无人跟管的野牛一样,可以到处乱“跑”!呵呵,这跑字可是加双引号的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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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国建立前历朝历代的婚姻法!
    中国最早的《婚姻法》由春秋五霸的越王勾戋颁布。内容主要为:女子十七未嫁,父母有罪;男子二十未娶,父母有罪。也就是说,女十七,男二十是最高的结婚上限年龄。
    汉朝为:女年满17,男年满20必须结婚,否则征收人口税,并且每拖延三年加收一个人口税。
    三国时为:女满17未嫁,男满20未娶,由当地行政长官强行指配;并且禁止壮男娶老妻,禁止幼女嫁老夫。
    唐以后的《婚姻法》比较完善。其具体内容为:女子未满十三,男子未满十五,不得结婚;女满二十,男满三十,必须嫁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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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阶段的婚姻法

汉族:男满22,女满20方可结婚;

少数民族:男满20,女满18方可结婚!

(在我县深渡水乡的瑶民,很多女孩子满16、7岁就嫁人了!刚开始县民政局不给他们开结婚证明,因为未到法定婚龄,但终究拗不过当地的民俗,只能渐渐地放开了政策给那些人开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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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法也要与时俱进

    现在男女普遍性早熟,结婚年龄限定过高,只会导致更多未婚同居,非婚孕育现象的出现。台湾是不论男女,年满20周岁即可登记结婚;西方很多国家是年满18周岁即可步入教堂举行婚礼。我国少数民族的法定婚龄是男满20,女满18;甚至16,17岁就能经过通融领证结婚。

    中国汉族女满20,男满22才能结婚的法规是很不合理的,凭啥男的就得多两岁?从生理角度来说,男孩16岁就已经彻底发育成熟,比女孩彻底发育成熟早两年,为什么不改成男满16,女满18即可结婚呢?

    我认为“晚婚晚育”的口号应该改成“早婚晚育”,这样不但可以解决中国人口膨胀的问题,还能治理社会的性乱问题。

    在位的领导者们不能让道德,法纪继续严重地败坏下去了!

                      七星流云刀 

附:中国民间有很多珍惜家庭名誉和尊严的父母为了防止子女出现未婚同居,非婚孕育的性乱问题,导致家声败坏,门庭受辱。所以他们支持生理发育成熟的子女恋爱(早恋总比偷奸好!),当子女找到真爱时,便给他(她)们按传统民俗进行完婚,让他(她)们与意中人共同生活,(当然要采取避孕措施,不能生小孩子,否则要交纳巨额的社会抚养费。)当他(她)们达到法定婚龄时,再去办理结婚登记。

    在中国婚姻法尚未正确修改完备之前,广大父母可借鉴这一避免子女性乱的民俗做法。

    对于各种严重的社会问题,大家要勇于探索和实践,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用变通的手段来解决道德与法制方面的治理缺欠,我们这个民族才有延续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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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学[行政管理]的,我觉得社会的管理理论和行政体系已经算得上是完备的了,但为什么还是有很多不合理的东西存在呢?我于是转向研究社会治理的工具--法律。结果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原来问题出在了这里,中国的法律可谓漏洞百出,悖谬重重。

    拿最简单的《婚姻家庭法》来说吧,年满16岁的男女淫乱鬼混这是严重违反道德的事,但却不违法,因为《刑法》是这样解释的:通奸,婚前不正当性行为不违背妇女意志,不构成犯罪。与此同时,这对男女要举办婚礼结婚虽是符合了道德,但却违法;首先,双方因未到法定婚龄而被认为违反了《婚姻法》,婚姻将被宣布无效并且解除;其次,双方会被认为违反了《民法通则》,将以非法同居罪论处;最后,双方的家长也因连带责任而被认为触犯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章第十一条。

    至此,我们得出一个结论:未到法定婚龄的男女淫乱鬼混,这虽然严重违反了道德,但却不违法;未到法定婚龄的男女的通过民俗方式结婚,虽然符合道德礼制,但却违法。

    这就是法与道德背道而驰的悖谬。中国有这种法律的存在,年青人不性乱才怪呢!

                   七星流云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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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婚姻家庭法”的修改提案(节选)

(一)“早婚晚育”是社会治理的唯一选择

   性欲是人的天性,婚龄限定过高,那就是违逆人的天赋禀性;如此的话,少男少女们不淫乱才怪;此事唯有像大禹一样顺从疏导才能驽御。现在的“避孕节育”手段这么先进,通过一些措施早婚也能够达成晚育,只要在《婚姻法》中将“婚龄”跟“育龄”分开来定立限制就行。进行“早婚晚育”的提倡和《婚姻法》具体条款的修定,是解决性乱问题的根本出路。《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可以修改为:男女满16岁便可结婚,然后同时交割户口和办理身份证及结婚证;无论男女及其年龄多大,未婚者一律不办发身份证,省得日后结婚割户口后又得重新置换,浪费了人力这个社会资源和物力这个自然资源。同时规定,没有身份证的不可以上大学,不可以参加工作;工厂及任何单位不得招收此类无证人员务工,不管他(她)们是否已经成年。(此法促使青年男女未婚前待在父母身边,成家后才能双宿双飞。一个人小时候有父母管护,成年后有配偶互相约束,我想他(她)不会混帐到哪里去。)并且双方皆年满25岁才能办理“准生证”生育子女。

    现在的《婚姻法》第十条关于未到法定婚龄婚姻无效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同时又在另一些处理意见中提出:未到法定婚龄的同居男女及民俗婚姻,当双方达到法定婚龄时,可确认或追认为事实婚姻,婚姻有效,准予补办结婚登记。既然迟早都要承认这类男女关系合法,为什么不将法定婚龄改小成男女年满16周岁即可婚娶,这就减去了广大男女背负未婚性乱,同居鬼混的骂名。如此的法律,分明是逼着青年男女去破坏道德,践踏礼制。

    历代圣王都非常重视运用《婚姻法》来治理各类深层次的社会问题。将“晚婚晚育”改成“早婚晚育”,使16岁以上的男女们能够结婚,他(她)们的性爱合法化后,那么同居淫乱、未婚孕育的事情不就大大地减少了吗!如此一来,即治理了男女未婚性乱的社会问题,又解决了中国人口膨胀的社会问题。如果早日实施的话,相信“早婚晚育”是一项英明而伟大的决策。

    (二)《婚姻法》必须要明确强制婚检

    取消强制婚检后,女孩子失去约束,立刻变得肆无忌惮起来,性病艾兹迅速蔓延扩展。婚姻法第二章第七条规定: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禁止结婚。第二章第十条规定: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姻无效。第二章第十二条规定:无效或被撤消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取消强制婚检就等于是取消了《婚姻法》。

    (三)恢复“通奸罪”是解决性乱的唯一方法

    《刑法》中的奸淫幼女罪,指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本罪的行为对象,只能是不满14周岁的幼女。在客观上,不问行为人用什么方法达到奸淫的目的,也不问幼女是否同意,只要与幼女性交,即构成犯罪。

    《刑法》中的强奸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它手段,违背妇女意愿,强行性交的行为。但通奸,婚前不当性行为不违背妇女意愿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只要女孩年满14周岁,且愿意发生的性关系,那男孩的行为就不是犯罪。

    《婚姻法》中的重婚罪,指已婚者,再与他(她)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

    从上述三条法律中可以看出,中国的“婚姻家庭法”存在着一个严重的漏洞。即年满14周岁且未婚的男女淫乱鬼混并不违法,中国有这种法律的存在,年青人不性乱才怪呢!本来14岁至结婚这段时间有一条“通奸罪”的法律管制,但上个世纪被从法典上删去了,或许当初废除这条罪状的那些人可能都是常常和别人通奸的败类吧!

    当然,为了防止父母等亲属干涉子女的婚姻自由,包办婚姻、甚至是买卖婚姻的现象出现;故在恢复“通奸罪”之前,得先修改《婚姻法》中关于婚姻登记流程的条款,改为男女双方只需出示身份证即可办理结婚手续,不需要户口簿。这样子即保证了婚姻的自由,又防止了性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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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广东父老乡亲书
  我是搞社会调查的,这几年来中国发达地区的“带情妇”现象比较严重(注意:不是包养哦!“带”是指不用男人花钱的,甚至是女孩贴钱出的)。就拿珠三角来说吧,这里一般的男仕都有几个至十几个性伴侣,连那些地位低微且又老又丑的么托车搭客者皆有一个以上情妇。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发达地区的男孩一般都已娶了外省妹为妻,而发达地区的女孩却不愿嫁给外省人,长年积累下来,她们已经多得就像垃圾填埋场里的杂物堆,根本没有本省的男孩要,所以只好委身于那些已婚者当情妇来带了。
  为什么发达地区的男孩大多都娶外省妹呢?为什么发达地区的女孩竞争不过外省妹呢?呵呵!这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年龄大”,发达地区大多是汉族居民,其它省份大多是少数民族,我国少数民族的法定婚龄跟汉族是不同的,她们年满18即可以嫁,汉族女则需20岁才能办证结婚;况且少数民族的父母在女儿十六、七岁时便督促其外出打工,任其自由婚嫁,而汉族的父母到女儿二十六、七才会赞同其谈婚论嫁;可想而知,一个二十七、八的大龄姑娘怎么竞争得过一个十七、八岁的妙龄女孩呢。二是“道德差”,发达地区的女孩自视过高,脾气都很糟,没有外省妹子那么纯真善良;因为外省人大多信教,有回教、藏教和土教,而发达地区的民众除共产党员外,大多无思想信仰,只不过是些能吃会喝的行尸走肉罢了,品性和德行当然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三是“礼金高”,发达地区的男孩娶本地女花费动辄数万,婚礼操办往往使男方倾家荡产,这样的天价妻谁敢要呀;而娶外省妹则不同,她们的父母很高兴女儿能嫁到发达地区,所以一般不会索要礼金,婚事操办也可免去,只要男女双方领个结婚证就OK了。
  各位广东的父老乡亲,如果你们不想自己的女儿孤苦一生,或者沦为娼妓、情妇,那么请速催促她们找个好男孩赶快嫁了。是处女的,则家里倒贴些钱财,就算是扶贫,用来捐助男方操办婚事;不是处女的,则家里拿出个3、5、7万来,就当是赔给男孩穿烂鞋、戴绿帽、吃剩饭的名誉损失费。
  竹园棋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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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性对婚姻的逻辑思维——女生及女生家长必读

    男人结婚一般要花费几万块钱,如果娶老的或丑的是这样泼钱,娶嫩的倩的也这样泼钱,那男人们当然会选择泼钱去娶年轻漂亮的女孩咯!那些老的丑的不贴钱来嫁,谁会要呀。

    当然,不是处女的话,相信贴钱嫁也没人敢娶!谁想被人践踏尊严和人格去戴绿帽,背上穿烂鞋、吃剩饭、捡垃圾的骂名呀!这样在世人面前一辈子也会抬不起头。

        竹园棋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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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兴县网络大侠的电子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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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这个学行政管理的看来还真是学到家了,真是没想到当前中国社会存在着这样的问题,其实也不是没见过这种事,只是没有你想这么的多,早婚晚育,是个好办法.但是仔细想一想中国的离婚率肯定会剧增,任何一种事物都好坏两方面.你的提议,也许会在几年后成为现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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