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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特殊群体是否需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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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特殊群体”          给“两会”和“十七大”的提案   这个“特殊群体”其实就是二十几年来我国城市化和市场化进程中城市郊区和各种开发区被征用土地的农民通过“农转非”演变成的“人造市民”。他们是地地道道的农民却几无耕种之地,他们是“农转非”的市民却几无市民待遇,他们想工作却几无技术特长和工作经验,他们约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一却无自己的群体代表...这个“特殊群体”的生活总体上存在着比农民和下岗工人还大的问题,很多当初没有预见到的问题和矛盾现已逐渐暴露。本提案简要分析这个“特殊群体”的产生和发展状况,力图探索解决方案以佐真正的“代表”们参考,以期化解社会矛盾为我国的“和谐社会”建设略尽薄力! 一.“人造市民”的产生:   我国城市化进程(包括兴建各类开发区)的某些阶段过火过热已是不争的事实,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犹为突出。当时地方政府一个关于扩建城镇或兴建开发区的“红头文件”就拉开了“人造市民”的帷幕,通过各种渠道中标的开发商以各种方式和被征地的人签订不对等合同时也引发了大量有关“拆迁和补偿”等方面的上访事件。被征用了土地的农民通过“农转非”就成了“人造市民”。 二.“人造市民”的处境:   沿海和内地大城市周边的“人造市民”通过建房收租、就业优先和经商优惠等渠道重新定位了生活甚至生活得更好,但是这个群体的大多数实事上陷入了困境。中小城市周边失去土地的“人造市民”所得的补偿金一般在七千元左右(2000年后新一轮“人造市民”的补偿金有较大增涨),这对于那些属于“拆迁户”的“人造市民”还不够缴纳合同中所规定的“返还房”的结构差价。   最初几年,这些“人造市民”还可继续耕种剩余的土地况且多少有点旧积蓄所以生活尚不成问题。随着新区建设的进展,可耕种的土地愈来愈少,旧有的积蓄也愈来愈少,并且绝大多数“人造市民”是地地道道的农民没有任何工作经历和技术特长所以打工都少有人要!至此,大多数“人造市民”就演变成了没有什么生活来源也没有什么积蓄的“干市民”!   “干市民”也要生活,也要缴纳水费、电费、气费和其他杂费;“干市民”生了病也要医治;“干市民”的子女读“义务教育”要缴学杂费(若在城市就读还要缴“高价费”)…一切的一切怎么办?! “干市民”聚居区太多的“脏、乱、差”和太多的“黄、赌、窃”现象不得不令人堪忧啊! 三.“人造市民”和其他几大社会群体简略对照表:   为更好地认识和理解“人造市民”问题,下面把“人造市民”、农民、下岗工人和城镇原市民等几大社会群体在就业状况、生活状况以及子女受教育等方面进行对照。    “人造市民”和其他几大社会群体简略对照表 占总人 口比率  就业状况    子女教育      生活状况   农民约75% 进可攻退可守  义务教育免学杂费  绿色食品宽敞庭院,      耕种土地不收税            新鲜空气健康身心;      做民工倍受关注.           土地保障基本生活, ,                  农工商可自由选择 . 下岗工人 约0.5%  有技术或工作经验, 在城市学校读    已挣了若干年工资               "平价义务教育"   下岗时有补贴,                          下岗后有优待;      有就业再就业培训,            倍受广泛关注      经商减免相关税费.                                                     . 城镇原市民 约22% 曾享受若干年“平价粮”,            城市旧市民的     家庭一般曾有过“工人”,           优越感渐失,但     待业人员就业经商从优. 在城市学校读    基本生活不成问                "平价义务教育" 题(若有问题                           也普 遍享受                           “低保”)。                                                                         “人造市民”        读农村学校无缘于     身心憔悴于衣  约1%  既是几无土地   属农民的“义务教育”;  、食、水、电      的农民,     读城市的“义务教育”   、气、学费;      又是几无技术和  需缴纳“高价费”。   生活愈来愈困顿     工作经历的市民。              却少有人享“低     就业难,经商保”             保";默默生存不     全额缴纳税费。      被社会关注。   可见,“人造市民”这个特殊群体的处境总体上与农民和下岗工人之间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 四.呼吁全社会关注“人造市民”:   “三农问题”和“下岗工人”问题受到了政府和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并逐步得以合理解决,这些在城市化和市场化进程中作出一定牺牲和贡献的“人造市民”所衍生出的问题是否也应该得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妥善解决呢?!   二十多年来,城镇郊区和各种开发区由被征地的农民演变成的“人造市民”累计达千万人之众,约占全国总人口的百分之一。其中的多数已经或正在演变成贫困的“干市民”,这是社会潜在的不稳定因素,这也是构建长治久安的和谐社会所必需正视和解决的问题。 五.探索“人造市民”问题的解决方案:   社会的进步总是需要一定的牺牲和奉献,“人造市民”也是我国城市化和市场化的牺牲者和奉献者(最终可能也是受益者)。相当长一段时期,“人造市民”的利益没得到相关方的很好保护因而遗留下系列矛盾和潜在危机。适逢“两会”和“十七大”胜利召开的大好时机,借“构建和谐社会”的春风解决“人造市民”问题是时候了。   解决“人造市民”问题仅靠政府援助是不够的,必须让全社会广泛关注,动员多方力量(包括“人造市民”自身)参与。城市化和市场化的最先受益者是房产开发公司、水厂、电厂、气厂、国土房产部门以及其他相关企业和相关部门(以差价、各种户头、相关证照等为益利载体),按照“多受益多出力”的原则这些受益单位应为解决“人造市民”问题贡献力量。   下面拟从“政府搭台相关方唱戏”的角度构想“人造市民”的解决方案:   1.成立解决"人造市民"问题的领导班子,切实组织力量有针对性地对"人造市民"进行生存、就业和创业方面的免费培训。   2.清理“人造市民”的补偿金,对确实过低的要追加,对久久不兑现的“补偿金”要督办到位。   3.协调工商、行政、税务部门,象对待“下岗工人”一样给以谋生为目的“人造市民”在经商和就业方面实行优待。   4.协调教育部门,“人造市民”的子女要么在农村学校亨受“义务教育免学杂费”,要么在城市学校读“平价义务教育”。   5.协调水厂、电厂、气厂和相关单位对“人造市民”家庭的水费、电费、气费和相关证照户头费实行打折优惠。   6.协调土地适宜的村社接收那些确实在农村才有用武之地且愿到农村的城镇人口(主要是“人造市民”,他们原本就是农民又是城镇低收入者的主体。)的临时插队或长期迁入。   7.新闻舆论行动起来,让社会也对“人造市民”适当关注。   ...   此致 中国十届政协五次全会 中国十届人大五次全会 中国共产党"十七大"                 四川乐至县:肖贵富                 工作地址:深圳平湖良安田村万佳分厂       E-mail:XS0755@yahoo.com.cn                 TEL:13424314397(晚22:30后通)                      2007年3月2日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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