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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立太,这样的宣传会适得其反(转帖)

woshipengchuan

原文转自:http://club.pojaa.com/thread-23484-1-1.html

 

“老子不是律师今天真想拖刀砍他几刀,这是我人生最大的污辱的一次。”
一句话,道出了你只是个应试过关者,并不具备律师的所必需的素质和本事。

谁都可以说粗话,周立太自然有资格说。用各种各样的手段实现自己的目的,只要不违法,别人就无权干预。

可惜从持有律师执照的周立太口中出来,而且是针对其专业而言,就只能贻笑大方了。

“不是律师……想拖刀砍他几刀”,你是在暗示作为非律师职业者,就可以做违法的事吗?你想说只有律师才不能违法吗?你的专业素质和本事实在让人不敢恭维!

“人生最大的污辱的一次”,其实你是在侮辱你自己,你是在告诉世人你只是一个应试过关者,一个只会照本宣科的笨蛋而已!

也许你要以你的业绩争辩你不是只会夸夸其谈:“周立太律师从1996年5月1日至今,受理农民工的案件7000多件。工伤1000多件,追讨工资、加班费和经济补偿金2000多件,追索养老和社会保险1000多件,民工告政府职能部门1000多件。”

但是这个事实“从1998年到现在总共有600多人没有支付律师费跑了,500多万元律师费收不回来。”就最好地做了你只会照本宣科的注脚!

让我以简单的数学说明吧!
600/7000 = 8.6% -> 10% !

也就是说几乎每十个案子里就有一个白干的!喂!你是律师耶!

律师是谁?律师是比非律师更清楚法律文件、法律程序的人,也是更能钻法律空隙的人,而你居然却对这种情况束手无策!而你却让非律师钻了你这个律师的空隙,而且是一而再,再而三,以至多达600多次!这么笨,你还有什么好说的?

“2004年、2005年的税都没有交,欠税款43万元本金,地税局都发了公告。”看到你的声明,我真是哭笑不得!你可不是笨得一星半点!周律师,你怎么能这样公开说明你的抗税行为有理?不要忘了,你可是每十个案子里,有九个多一点是赚到钱了!拿这8.6% 的亏空去为91.4%的高额利润作为不缴税的理由,你也太贪了!贪是万恶之源,难怪你想以身试法去砍人!

我们都知道,这种案子律师都是在胜诉后,才能拿到大笔的收入,官司结案前,律师只能拿到一小部分的押金而已。如果不是上述情况,那么,你就是在告诉大家,你的91.4%的案子里,胜诉的没有几个,所以你都是在一直亏损,不然怎么会交不起税?

还有就是暴露出你明显的对这种经济纠纷案中,你对税法的无知:没有利润,你怎么会有税?

“周律师为农民工打官司的几百万的钱没收,也没有什么人说要感谢他,更没有媒题报道他的“先进事迹”。现在做公益的捐个十万八万的就可以上接受报道,而周律师没名没利的,心里当然憋屈了!如果他不作出愤怒的表现,还可能有人说他是傻子、有毛病!”

我相信这是你的心里话,是你想借他人之口表达你自己的真正目的,不然,你上边说的那些话,说明的那些数据又有什么深意吗?我不想把你想得如何邪恶,我宁愿相信你只是单纯地为了做广告,能够让更多的用户知道你而采取的一个手段,就如那些影视明星通过不断报出各种绯闻而提醒大家要对他/她关注一样。

周立太,广告有各种各样的做法。但无论是什么产品/行为的广告,只有正面的、向上的、温馨的、理智而诙谐的,才能在用户心目留下一个长久的印象,才能让用户在有需要时,会自动从记忆中寻找到你的名字,才会选择你。这五条缺一不可。

周立太,你的职业是律师,与娱乐界明星不同,负面宣传会严重损害你的职业形象,进而影响到你的生意。有的娱乐界明星绯闻越多越火并且越挣钱,如小甜甜布兰尼。他们可以有负面新闻,因为他们的职业就是要反映出生活百态,满足大多数普通人的娱乐目的和需求。你的客户找你都是为了能够斤斤计较地获得最大的收益,那么在这种紧张情况下,他们还有心思娱乐吗?你的负面宣传,只能加重他们的担心:你到底有没有能力打赢官司?同时也告诉你的用户,用了你,就可以不付钱!里外里,你都输了。

所以,还是不要去砍别人,好好动动脑子如何为你自己做一个漂亮的广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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