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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沙龙漏水事件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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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回放

  2003年10月雨后的一天,上海沙龙业主去看将要交付的房子时,发现大面积的渗水、裂缝现象。不少业主家里的裂缝都出现在承重墙上。

  对此,在开发商出具给业主的公开信中如此解释:据专家介绍并向北京其他一些房地产项目了解,得知诸多项目在该次降雨中都出现了类似的渗水现象,此种现象乃建筑工程通病。同时表示,为了对业主负责,公司决定对房屋窗户、墙面重新做防水处理,延期10天交房。

  10天后,部分业主再次来到沙龙,发现裂缝补上了,外立面的防水也重新做过了,但是门框不正、墙壁不正、暖气安排不合理等问题依然未改。业主们反复催促开发商,始终得不到彻底解决。“实在耗不起,”当时,包括徐先生在内的很多业主都接受了这个方案,收了房,漏水问题最后不了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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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界支招

  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裂缝、门窗损坏、墙体歪斜等质量瑕疵,业主可与开发商谈判要求施工单位返修,返修完毕后联合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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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永惠华建筑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永惠华:交付的商品房存在裂缝、局部渗水漏水、门窗损坏、墙体歪斜等质量瑕疵时,如果合同中明确约定有退房条款,则购房人可以拒绝接收房屋。若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根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买受人认为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北京航青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总工程师朴雄华建议:在不退房的情况下,业主可与开发商谈判,要求施工单位返修,写出细致的书面报告,在开发商、质量监督站及准业主处分别备案;返修完毕后,由开发商聘请有资质的监理单位,与设计、施工单位、准业主代表或准业主自己邀请的专家,联合验收。

  惠诚律师事务所袁前岭律师:对于质量瑕疵造成的损失,业主可请质量监督部门对原因和损失数额做出鉴定,作为支持赔偿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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