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湖南省株洲市芦凇区文化圆社区的100余名居民再次联名上书反对该市历史上最大的拆迁工程——欲拆迁700余户计8万余平方米房屋的所谓“文化圆三期项目”。
2007年11月初,福州某房地产商与该市规划部门签定协议,将芦凇区建设路`纺织路与人民路交汇处的4.9万平方米地段,在3年内建成30万平方米的高档酒店`休闲场所和高档住宅,以解决文化圆外围与文化圆内“不协调”`不圆满“的状况,由此命名为“文化圆三期项目”。该市房产部门称,这是株洲市历史上最大的拆迁工程。 接着,市政府发通告收回土地使用权,成立“征地拆迁指挥部”,由芦凇区政府进行拆迁的登记`摸底调查工作。对次,该地段的700余户居民议论纷纷。有40多人在“两会”期间,连名写信给有关部门和领导反映自己的意见。他们认为:文化圆前两期工程是在文化圆的土地范围内进行清污`绿化,是名副其实的“公益性”项目;而现在欲将进行的是在文化圆外周广大居民生活工作的地方,由房地产商投资建酒楼`住宅`娱乐场所,这是名副其实的“营利性”房地产开发项目。而此地段的实际情况又并非“基础设施薄弱`交通拥挤`环境污染严重,以及危旧房屋集中”的法律规定的旧城改造和房地产开发区域。极大多数房屋都是上世纪八九十年代建造的,还有几栋是本世纪初建的新楼。。。。。。。建议不要搞此项目。
。4月10日,市房产局主持召开了“文化园三期工程拆迁许可前听证会”,更激起了涉迁市民的义愤。他们说,这个听政会不合法:一是有意混淆建设项目的性质,打着“文化园三期”的公益性牌子掩盖房地产开发的营利性实质,为企图强制拆迁和低价补偿打下基础。会上不容涉迁人提出质疑;二是剥夺了700余户居民对关系自身利益的大事的决策参与权,也违反了((规划法))的有关规定。在这个地段搞房地产开发合不合适?可不可行?它的政策法律依据在那里?那麽多涉迁户同不同意?避开这个前提来谈拆迁意味着强权和霸道;三是听证会的全过程充满不公平`不公正。9名听政代表是由“协调组”决定的;会前`会中都不见主持人和开发商拿出拆迁计划和方案。。。。。。
4月21日,100余名涉迁居民再次联名写信,强烈要求撤消这个工程项目。又据悉,第1期涉迁30多户的拆迁许可证已经签发,可居民们不认账。
事情将会如何,人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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