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李洪刚,家住黑龙江省鹤北林业局。我被鹤北林业局公安局民警陈迪生用枪击致残到现在也没有解决,书信写了六七封,可一直就石沉大海没有音信。
1998年1月7日晚,我去打电话时和同住该旅店的钟洪亮发生口角后,钟洪亮给郭宏伟打电话,郭不在家,他妻子王艳找到郭宏伟后告诉他钟洪亮跟人打起来了,好像什末东西还丢了,郭宏伟把此事告诉派出所民警陈迪生,陈迪生说去看看。当他们来到旅店之后,钟洪亮指着我谎称说,是他(李洪刚)抢东西,我见状就跑,(陈迪生当时没有着装),陈迪生边追边喊:“我是警察站住,我是派出所的,并拔出手枪鸣放三枪后直接开枪打在我身上。经鹤岗市矿工医院诊断,子弹打在颈椎上,造成骨髓损伤,胸部以下丧失运动,下肢瘫痪,打完以后,陈迪生向公安局报案,说他(李洪刚)抢钟洪亮的钱,后经公安局侦查没有抢钱这回事,是钟洪亮当时对陈迪生说谎(以上所述在庭审中予以核实)。
为了给我看病,找到法院要求陈迪生赔偿法院说陈迪生没有赔偿能力,又找公安局要求给个说法,因为陈迪生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使用武器和器械管理》条例,在警察没有受到任何危险时,对其动用武器造成他人伤害公安局应该负责,鹤北公安局陈局长说他们没有责任,发给他枪又没有叫他打人我们不管,在这种情况下起诉公安局,要求公安局赔偿,法院(鹤北法院和鹤北公安局串统一气)以陈迪生是个人行为不受理。
我被人打瘫痪已经九年了,这些年生活过的艰难,以为陈迪生在以后多少能赔偿点钱,因为他贩毒被河南警方抓起来(未被证实)。赔偿的希望一点都没有了,去年邻居家着火,我家也挨烧了,事事不顺,生活苦点累点都行,过节可以不吃肉,三五年不买衣服,这些我都能忍受,一想公安局不管,法院又不受理,就想哭,现在事情的焦点是陈迪生是个人行为还是职务行为,我向北京大学法律系妇女研究与服务中心咨询,他们答复是陈迪生是职务行为,公安局应该赔偿,但公安局到现一直不赔。
所以,在万般无奈下,才将此事借助网络公布于众,希望大家能给予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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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鹤北林业局十二委57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