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再让治病救命的药品变成夺命的毒品;
药品质量大于天,铁腕抓质量,不能手软;
彻底解决药品质量问题的锦囊妙策。
2006年在药品生产界是一个不平静的年份:齐齐哈尔事件、安徽华源“欣弗”事件、还有鱼腥草事件等,使原本就因药价虚高而风雨飘摇的药品市场又被痛打了一顿,原气大伤,信任度又下降到了最低点。
医药市场关乎到民生健康问题,生病、吃药、打针是中国13亿人每一个人都有要经历的事,每一个人都是消费者。
国家及相关的药品监管部门也出台了许多的政策、法规,希望解决类似的药品质量问题。但是问题还是层出不穷,每出一次事件,说一说,查一查,尔后又销声匿迹。政府部门和管理部门的人也是每天都如座针毡,每天都在提心吊胆渡过,根本不能治本。这不是监管的问题,而是因监管的方式、方法不对。我们的有些部门已习惯了一套固化的监管模式:出了事就搞个行业拉网式排杳,或搞个质量月等表面文章,事过后各企业照旧又放松对质量安全的要求,到了了大事故再查,这就是老一套的恶性循环的监管模式。既然这种沿用了几十年的老监管模式漏洞百出,为什么不突破创新,寻求一种更能长治久安的监管模式呢?
为了解决这个创新问题,我们可以先研究一下时下我国现今比较完善和先进的税务监管模式:
税收是国家发展的经济基础,没有合理的、大量的税收,国家就不能稳定发展。几十年来,没有哪一家公司能逃过税务局的法眼。税务局按地域、地段划分,分派税务专管员,对辖区内的企、事业单位、个体户等进行征税、查帐等税务工作。不论一个公司多大,不管企业的名气有多大,有钱、没钱,偷漏税就是违法,就要罚款,严重的受法律制裁。而且税务监管是采取纳税户主主动上门报税和税务专管员上企业查帐的二种服务方式,主动和被动相结合,专人负责一定的数量的企业进行税务专管。因此可见当前税务监管网络和方法是我们当今政府执法部门最完美、最有力度的监管部门。
现如今面对药品质量频频出现质量问题,借鉴税务监管模式是一种现阶段较好的,又有成熟监管经验可考虑的解决药品监管问题的好方法。
案例分析:
以南昌市药品生产监管多例:
假如南昌市有100家(有药品生产许可证)的正规药品生产企业,市卫生局或药监局可设专门质量监督部门,编制5-10人(现以10人计算),每人可监管10家生产企业。此10名监管人员专职负责所管辖药品企业的质量安全问题,从原料购进到生产中的标准程序到出厂检验,抽查质量,要求每个药品生产企业必须设立一个专职的质量监管员,配合卫生局、药监局监管员的工作。每个药品企业如出现质量事故引起极端恶劣的后果及影响,法人代表、生产负责人及生产人员必须负法律责任。
具体工作方式及要求如下:
1、 此药品监管员必须是品行端正、有原则性,不能对质量有问题的产品收取企业好处而放行或放宽标准。监管员与局里签订责任状,对监管企业生产的药品质量负责。
2、 因高责任感给予高待遇、高福利,可以高于部局的其它部门。
3、 选拔的人员必须懂医药知识,对药品生产较为熟悉。
4、 药品企业设立专职质量监管员,必须对企业的生产质量签订责任状,并在企业内,由厂到车间到班组到生产工人,一级一级签订责任状,以视重视质量,发现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决不能出厂和销售。
如果没有这些层层责任状,专职质量监管员,企业不得生产。
成立药品专职监管部门,可能会增加卫生局或药监局的办公费用——一年可能是几十万甚至一百万。但这几十万、一百万真正起到的作用不可估量,它将换来良好的药品质量、安宁、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换来政府及主管部门的安心、换来病人的开心,非常超价。如果一个药品出现质量事故,要危害多少生命,这些生命是用钱不能计算的;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其中也给当地政府和职能部门带来坏的影响,是无法估量的;对企业来说甚至关门、停产,对整个医药行业也有打击。
不要等出了事才深刻检查,防患于未然最好。出了事对各方面会产生不良影响,后悔晚矣!
以上仅为个人观念,抛砖引玉,为的是质量大事得以解决,成功后可引入各种行业——食品、煤矿……,能否实用、及不妥之处望见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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