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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丘和他的徒子徒孙们(336)子夏问礼不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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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家语第十卷曲礼子夏问第四十三》中,还有一条子夏问孔子“礼不反服”的事儿。子夏问曰:“官于大夫,既升于公,而反为之服,礼与?”子夏问这话的意思是,有一个人在大夫家中做官(仕于大夫),又连升于公(即得到赏识不断擢升,获得了最低的爵位“公士”),还要“反服”,这符合“礼”吗?所谓“反服”有几种情形,一种是服属关系已断的死者,复为之穿丧服;一种是旧的君臣关系(即现时已经脱离了君臣关系),又为之服;再有就是尊长者为卑幼者服,都称之为“反服”,意即反转来为之服丧。孔子听了子夏之问后,就举了一个例子说:从前,管仲遇到一伙强盗,捉住了其中的两人,不但没有杀他们,还把他们送给大夫家中做了公臣。管仲认为,这两人不是本质就坏,只是受坏人唆使才来侵犯自己的。后来管仲死时,齐桓公就让这两个已经“仕于大夫、连升于公”的人前来给管仲穿丧服。按照当时的礼仪,这种已经仕于大夫、连升于公”的人应当得到的礼遇是“与为大夫之诸侯同尔,礼不反服”。但是齐桓公却硬是叫这两人前来替管仲服丧,所以孔子回答子夏说:“官于大夫者为之服,自管仲始也,有君命焉。”孔子没有直接回答“反为之服,礼与?”这个问题,而是说,“反服”的作法是从管仲这儿开始的,这种作法是因为受到齐桓公的“君命”,不得不服从。但是从客观上讲,即使齐桓公的作法不符合“礼”,但是却合于情,因为这两个曾经做过强盗之人,要不是得到管仲的宽洪大度,量才使用的话,早已身首异处,哪儿还能够有官做呢?中国社会自古情大于礼、情大于法,千百年来,多少悲剧、喜剧都在这“情、礼、法”之间纠緾不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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