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家语第十卷曲礼子夏问第四十三》中,还有一条记载孔子晚年归国居住后,在出席季氏的宴请,食祭肉的情形。我在前面124已经讲过,这里重复一直。在食祭之时,要是主人不站起来致辞的话,孔子他老人家就会不吃肉也不喝酒,只是扒一点儿白饭,然后就独自一人先抽身走掉了。子夏就觉得奇怪,问道:“(您老这样做,合符)礼吗?”孔子回答:“非礼也!(但是)我是跟从主人家的做法呀!(意思是季氏的做法本来就非礼,我是以非礼对待非礼。)我在少施氏家中吃宴席时,总是能吃得很饱,那是因为少施氏招待我以礼。每次在少施氏家中吃祭肉时,少施氏都会站起来致辞说:‘酒肉不好呀,招待不周呀,本来这些东西是不好意思拿来做祭品的呀!真是害怕伤了客人们的雅性呀!’主人家不讲礼的话,客人又岂能够尽礼?主人家能够尽礼,那么,客人也就不敢不尽礼了呀!”孔子就是这样一个身体力行着他所追求的“周公之礼”的人。今天尊孔的人看了这一条,想一想,是可爱,还是可笑呢?!是可学还是不可学呢?我觉得对于不懂得什么叫“礼”之人、之国、之邦,的确也值得我们用孔丘先生“以非礼对待非礼”的办法治一治,又有何妨?比如抵制一下家乐福,又有何妨?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也!中国礼仪之邦,“礼”除了防卫性,也应当具有正当的进攻性,才是真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