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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dehu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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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aoban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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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来! 顶! -
lichun3534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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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顶一下 -
jiajundeb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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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来到,请大家多多关照! -
zhangqiuhong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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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超范围行医,是国家卫生部2007年打击非法行医的重点之一,我深受超范围非法行医之害,8个多月过去了,我不断信访,可违法者逍遥法外———— 一根断钉三次手术 案情扑朔迷离 非法行医逍遥法外 谁人伸张正义 举报人:张菊华,女,江苏省靖江市马桥镇祖师村人,今年41岁,因遭受医托和诊所超范围经营之害,致使我7个多月遭受了三次手术,今年春节躺在泰州市人民医院的病床上度过,现在我腰、左腿、左脚疼痛不能行走,整天躺在床上,没有钱买药,可肇事者却不闻不问,我目前的用药该谁来埋单??? 质疑之一:肇事者为何敢不闻不问?我目前的用药该谁来埋单??? 2006年7月4日,肇事者许万明(江苏省姜堰中医院医生)和姜堰利民诊所法人代表陶金海为我进行内固定取出术时,由于没有用具,一根钉子断在我椎管上取不出来,我还发生了体克,差一点死亡。这件事情发生后,在多次上访的情况下,许万明被停业6个月执业活动,利民诊所的两名医生共被罚款5900元。今年2月10日,由医学会牵头,把我送到泰州人民医院手术取断钉,谁知到了第4天,因刀口不愈合,又被进行了一次刀口愈合术手术。可是从3月15日起,利民诊所陶金海便不出医药费,停了我的药。我现在要不要医病?他们该不该把我医好?泰州人民医院早就明确表明,只将穿过骨髓的钉子取出来,其他什么也不负责,没有医疗费,已经停止用药半过多月???? 质疑之二:泰州医学会为什么要袒护许万明和利民诊所以及姜堰中医院? 泰州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前一天,我找有关专家就诊后才知道,2005年姜堰中医院许万明在我体内放置钉子时就发生了错误:这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钉子不应该穿过我的骨髓。在泰州医学会组织医疗鉴定时,泰州医学会夏伟问我有没有什么补充的申请要求,我讲了:断钉为什么要穿过椎管(当时有原始签字记录以及断钉穿过骨髓的CT片)。但夏伟他们对此问题避而不谈。在最后的鉴定结论中只认定许万明、利民诊所负完全责任,而姜堰中医院严重的医疗事故没有鉴定,最后以我体内有异物为由定为十级伤残。试问:断钉穿过椎管骨髓,伤及骨髓和神经,难道不在鉴定范围之内吗?夏伟这不是明摆着在袒护他们吗?试问夏伟欲盖弥彰的手法受时间保护吗?(因夏伟说,过了15天的申诉期,讲什么话都没有用),这样的医疗鉴定机构具有欺诈行为???? 质疑之三:是不是我体内的断钉取出来后,就不要再医治?我不能下床走路,他们就可以不闻不问了吗? 陶金海不缴钱,我就断了药。我是家中的顶梁柱,家庭十分困难,丈夫内向,。我要等医好病后打工养家糊口。可陶金海却说,他只负责取钉,断钉一取出后,其他事他不问;夏伟说:你找姜堰卫生局,这事我们不问。我丈夫向他要鉴定时的谈话记录(那上面有我要求给断钉穿过椎管的说法)夏伟不肯给,说谈话记录是他们鉴定过程中的机密材料,不能复印给我丈夫。(原始记录由我签了字),3月29日找到姜堰卫生局,一直等到天黑他们散会,新来的一把手局长说他不知道,叫我丈夫找沈副局长(手机号码也不肯给我丈夫);我丈夫找沈局长,沈局长说他们没有办法,让我丈夫打官司。难道他们执法部门真的没有办法吗?打官司不能解决实质性问题, 不能反映现有违法违纪问题,那卫生主管部门是干什么的?陶金海是姜堰政协委员和市政府有的人关系很好;陶金海讲了: 陶金海有的是后台, 有的是钞票???徐万明有人在泰州医学会。这也难怪,卫生主管部门的人,不去问我的事了。那我的病就不要医了吗?我就不要吃药了吗?我就整天躺在床上吗?天理何在???国法何在???良心何在???人道何在???一群腐败分子!!!一群刽子手!!!这是在把我们一家往绝路上赶哪!构建和诣社会是否是一句空谈??????? 质疑之四:谁给我说法,谁还我公道。 从去年7月份至今,我一直在讨要说法,多次上访了泰州卫生局、姜堰卫生局、江苏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政府;至今未果;而肇事者,逍遥法外,许万明继续上班拿工资,逃税、诈保、超范围非法行医的问题诊所大肆敛财生意兴隆;而我至今一直从这个诊所辗转到那家医院手术,春节在医院度过,有家不能归、孩子无人管、荒了家中田、连累了家中人,手头没有钱,身边无后台。我已哭干了眼泪,苍天在上,谁给我说法?谁还我公道?我坚信:正义总会战胜邪恶,跪请上级领导明察秋毫,为民作主!!! 谨呈 举报人:张菊华 我哥哥的手机13770755938南京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打击超范围行医,是国家卫生部2007年打击非法行医的重点之一,我深受超范围非法行医之害,8个多月过去了,我不断信访,可违法者逍遥法外———— 一根断钉三次手术 案情扑朔迷离 非法行医逍遥法外 谁人伸张正义 举报人:张菊华,女,江苏省靖江市马桥镇祖师村人,今年41岁,因遭受医托和诊所超范围经营之害,致使我7个多月遭受了三次手术,今年春节躺在泰州市人民医院的病床上度过,现在我腰、左腿、左脚疼痛不能行走,整天躺在床上,没有钱买药,可肇事者却不闻不问,我目前的用药该谁来埋单??? 质疑之一:肇事者为何敢不闻不问?我目前的用药该谁来埋单??? 2006年7月4日,肇事者许万明(江苏省姜堰中医院医生)和姜堰利民诊所法人代表陶金海为我进行内固定取出术时,由于没有用具,一根钉子断在我椎管上取不出来,我还发生了体克,差一点死亡。这件事情发生后,在多次上访的情况下,许万明被停业6个月执业活动,利民诊所的两名医生共被罚款5900元。今年2月10日,由医学会牵头,把我送到泰州人民医院手术取断钉,谁知到了第4天,因刀口不愈合,又被进行了一次刀口愈合术手术。可是从3月15日起,利民诊所陶金海便不出医药费,停了我的药。我现在要不要医病?他们该不该把我医好?泰州人民医院早就明确表明,只将穿过骨髓的钉子取出来,其他什么也不负责,没有医疗费,已经停止用药半过多月???? 质疑之二:泰州医学会为什么要袒护许万明和利民诊所以及姜堰中医院? 泰州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前一天,我找有关专家就诊后才知道,2005年姜堰中医院许万明在我体内放置钉子时就发生了错误:这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钉子不应该穿过我的骨髓。在泰州医学会组织医疗鉴定时,泰州医学会夏伟问我有没有什么补充的申请要求,我讲了:断钉为什么要穿过椎管(当时有原始签字记录以及断钉穿过骨髓的CT片)。但夏伟他们对此问题避而不谈。在最后的鉴定结论中只认定许万明、利民诊所负完全责任,而姜堰中医院严重的医疗事故没有鉴定,最后以我体内有异物为由定为十级伤残。试问:断钉穿过椎管骨髓,伤及骨髓和神经,难道不在鉴定范围之内吗?夏伟这不是明摆着在袒护他们吗?试问夏伟欲盖弥彰的手法受时间保护吗?(因夏伟说,过了15天的申诉期,讲什么话都没有用),这样的医疗鉴定机构具有欺诈行为???? 质疑之三:是不是我体内的断钉取出来后,就不要再医治?我不能下床走路,他们就可以不闻不问了吗? 陶金海不缴钱,我就断了药。我是家中的顶梁柱,家庭十分困难,丈夫内向,。我要等医好病后打工养家糊口。可陶金海却说,他只负责取钉,断钉一取出后,其他事他不问;夏伟说:你找姜堰卫生局,这事我们不问。我丈夫向他要鉴定时的谈话记录(那上面有我要求给断钉穿过椎管的说法)夏伟不肯给,说谈话记录是他们鉴定过程中的机密材料,不能复印给我丈夫。(原始记录由我签了字),3月29日找到姜堰卫生局,一直等到天黑他们散会,新来的一把手局长说他不知道,叫我丈夫找沈副局长(手机号码也不肯给我丈夫);我丈夫找沈局长,沈局长说他们没有办法,让我丈夫打官司。难道他们执法部门真的没有办法吗?打官司不能解决实质性问题, 不能反映现有违法违纪问题,那卫生主管部门是干什么的?陶金海是姜堰政协委员和市政府有的人关系很好;陶金海讲了: 陶金海有的是后台, 有的是钞票???徐万明有人在泰州医学会。这也难怪,卫生主管部门的人,不去问我的事了。那我的病就不要医了吗?我就不要吃药了吗?我就整天躺在床上吗?天理何在???国法何在???良心何在???人道何在???一群腐败分子!!!一群刽子手!!!这是在把我们一家往绝路上赶哪!构建和诣社会是否是一句空谈??????? 质疑之四:谁给我说法,谁还我公道。 从去年7月份至今,我一直在讨要说法,多次上访了泰州卫生局、姜堰卫生局、江苏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政府;至今未果;而肇事者,逍遥法外,许万明继续上班拿工资,逃税、诈保、超范围非法行医的问题诊所大肆敛财生意兴隆;而我至今一直从这个诊所辗转到那家医院手术,春节在医院度过,有家不能归、孩子无人管、荒了家中田、连累了家中人,手头没有钱,身边无后台。我已哭干了眼泪,苍天在上,谁给我说法?谁还我公道?我坚信:正义总会战胜邪恶,跪请上级领导明察秋毫,为民作主!!! 谨呈 举报人:张菊华 我哥哥的手机13770755938南京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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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超范围行医,是国家卫生部2007年打击非法行医的重点之一,我深受超范围非法行医之害,8个多月过去了,我不断信访,可违法者逍遥法外———— 一根断钉三次手术 案情扑朔迷离 非法行医逍遥法外 谁人伸张正义 举报人:张菊华,女,江苏省靖江市马桥镇祖师村人,今年41岁,因遭受医托和诊所超范围经营之害,致使我7个多月遭受了三次手术,今年春节躺在泰州市人民医院的病床上度过,现在我腰、左腿、左脚疼痛不能行走,整天躺在床上,没有钱买药,可肇事者却不闻不问,我目前的用药该谁来埋单??? 质疑之一:肇事者为何敢不闻不问?我目前的用药该谁来埋单??? 2006年7月4日,肇事者许万明(江苏省姜堰中医院医生)和姜堰利民诊所法人代表陶金海为我进行内固定取出术时,由于没有用具,一根钉子断在我椎管上取不出来,我还发生了体克,差一点死亡。这件事情发生后,在多次上访的情况下,许万明被停业6个月执业活动,利民诊所的两名医生共被罚款5900元。今年2月10日,由医学会牵头,把我送到泰州人民医院手术取断钉,谁知到了第4天,因刀口不愈合,又被进行了一次刀口愈合术手术。可是从3月15日起,利民诊所陶金海便不出医药费,停了我的药。我现在要不要医病?他们该不该把我医好?泰州人民医院早就明确表明,只将穿过骨髓的钉子取出来,其他什么也不负责,没有医疗费,已经停止用药半过多月???? 质疑之二:泰州医学会为什么要袒护许万明和利民诊所以及姜堰中医院? 泰州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前一天,我找有关专家就诊后才知道,2005年姜堰中医院许万明在我体内放置钉子时就发生了错误:这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钉子不应该穿过我的骨髓。在泰州医学会组织医疗鉴定时,泰州医学会夏伟问我有没有什么补充的申请要求,我讲了:断钉为什么要穿过椎管(当时有原始签字记录以及断钉穿过骨髓的CT片)。但夏伟他们对此问题避而不谈。在最后的鉴定结论中只认定许万明、利民诊所负完全责任,而姜堰中医院严重的医疗事故没有鉴定,最后以我体内有异物为由定为十级伤残。试问:断钉穿过椎管骨髓,伤及骨髓和神经,难道不在鉴定范围之内吗?夏伟这不是明摆着在袒护他们吗?试问夏伟欲盖弥彰的手法受时间保护吗?(因夏伟说,过了15天的申诉期,讲什么话都没有用),这样的医疗鉴定机构具有欺诈行为???? 质疑之三:是不是我体内的断钉取出来后,就不要再医治?我不能下床走路,他们就可以不闻不问了吗? 陶金海不缴钱,我就断了药。我是家中的顶梁柱,家庭十分困难,丈夫内向,。我要等医好病后打工养家糊口。可陶金海却说,他只负责取钉,断钉一取出后,其他事他不问;夏伟说:你找姜堰卫生局,这事我们不问。我丈夫向他要鉴定时的谈话记录(那上面有我要求给断钉穿过椎管的说法)夏伟不肯给,说谈话记录是他们鉴定过程中的机密材料,不能复印给我丈夫。(原始记录由我签了字),3月29日找到姜堰卫生局,一直等到天黑他们散会,新来的一把手局长说他不知道,叫我丈夫找沈副局长(手机号码也不肯给我丈夫);我丈夫找沈局长,沈局长说他们没有办法,让我丈夫打官司。难道他们执法部门真的没有办法吗?打官司不能解决实质性问题, 不能反映现有违法违纪问题,那卫生主管部门是干什么的?陶金海是姜堰政协委员和市政府有的人关系很好;陶金海讲了: 陶金海有的是后台, 有的是钞票???徐万明有人在泰州医学会。这也难怪,卫生主管部门的人,不去问我的事了。那我的病就不要医了吗?我就不要吃药了吗?我就整天躺在床上吗?天理何在???国法何在???良心何在???人道何在???一群腐败分子!!!一群刽子手!!!这是在把我们一家往绝路上赶哪!构建和诣社会是否是一句空谈??????? 质疑之四:谁给我说法,谁还我公道。 从去年7月份至今,我一直在讨要说法,多次上访了泰州卫生局、姜堰卫生局、江苏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政府;至今未果;而肇事者,逍遥法外,许万明继续上班拿工资,逃税、诈保、超范围非法行医的问题诊所大肆敛财生意兴隆;而我至今一直从这个诊所辗转到那家医院手术,春节在医院度过,有家不能归、孩子无人管、荒了家中田、连累了家中人,手头没有钱,身边无后台。我已哭干了眼泪,苍天在上,谁给我说法?谁还我公道?我坚信:正义总会战胜邪恶,跪请上级领导明察秋毫,为民作主!!! 谨呈 举报人:张菊华 我哥哥的手机13770755938南京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打击超范围行医,是国家卫生部2007年打击非法行医的重点之一,我深受超范围非法行医之害,8个多月过去了,我不断信访,可违法者逍遥法外———— 一根断钉三次手术 案情扑朔迷离 非法行医逍遥法外 谁人伸张正义 举报人:张菊华,女,江苏省靖江市马桥镇祖师村人,今年41岁,因遭受医托和诊所超范围经营之害,致使我7个多月遭受了三次手术,今年春节躺在泰州市人民医院的病床上度过,现在我腰、左腿、左脚疼痛不能行走,整天躺在床上,没有钱买药,可肇事者却不闻不问,我目前的用药该谁来埋单??? 质疑之一:肇事者为何敢不闻不问?我目前的用药该谁来埋单??? 2006年7月4日,肇事者许万明(江苏省姜堰中医院医生)和姜堰利民诊所法人代表陶金海为我进行内固定取出术时,由于没有用具,一根钉子断在我椎管上取不出来,我还发生了体克,差一点死亡。这件事情发生后,在多次上访的情况下,许万明被停业6个月执业活动,利民诊所的两名医生共被罚款5900元。今年2月10日,由医学会牵头,把我送到泰州人民医院手术取断钉,谁知到了第4天,因刀口不愈合,又被进行了一次刀口愈合术手术。可是从3月15日起,利民诊所陶金海便不出医药费,停了我的药。我现在要不要医病?他们该不该把我医好?泰州人民医院早就明确表明,只将穿过骨髓的钉子取出来,其他什么也不负责,没有医疗费,已经停止用药半过多月???? 质疑之二:泰州医学会为什么要袒护许万明和利民诊所以及姜堰中医院? 泰州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前一天,我找有关专家就诊后才知道,2005年姜堰中医院许万明在我体内放置钉子时就发生了错误:这是一起严重的医疗事故,钉子不应该穿过我的骨髓。在泰州医学会组织医疗鉴定时,泰州医学会夏伟问我有没有什么补充的申请要求,我讲了:断钉为什么要穿过椎管(当时有原始签字记录以及断钉穿过骨髓的CT片)。但夏伟他们对此问题避而不谈。在最后的鉴定结论中只认定许万明、利民诊所负完全责任,而姜堰中医院严重的医疗事故没有鉴定,最后以我体内有异物为由定为十级伤残。试问:断钉穿过椎管骨髓,伤及骨髓和神经,难道不在鉴定范围之内吗?夏伟这不是明摆着在袒护他们吗?试问夏伟欲盖弥彰的手法受时间保护吗?(因夏伟说,过了15天的申诉期,讲什么话都没有用),这样的医疗鉴定机构具有欺诈行为???? 质疑之三:是不是我体内的断钉取出来后,就不要再医治?我不能下床走路,他们就可以不闻不问了吗? 陶金海不缴钱,我就断了药。我是家中的顶梁柱,家庭十分困难,丈夫内向,。我要等医好病后打工养家糊口。可陶金海却说,他只负责取钉,断钉一取出后,其他事他不问;夏伟说:你找姜堰卫生局,这事我们不问。我丈夫向他要鉴定时的谈话记录(那上面有我要求给断钉穿过椎管的说法)夏伟不肯给,说谈话记录是他们鉴定过程中的机密材料,不能复印给我丈夫。(原始记录由我签了字),3月29日找到姜堰卫生局,一直等到天黑他们散会,新来的一把手局长说他不知道,叫我丈夫找沈副局长(手机号码也不肯给我丈夫);我丈夫找沈局长,沈局长说他们没有办法,让我丈夫打官司。难道他们执法部门真的没有办法吗?打官司不能解决实质性问题, 不能反映现有违法违纪问题,那卫生主管部门是干什么的?陶金海是姜堰政协委员和市政府有的人关系很好;陶金海讲了: 陶金海有的是后台, 有的是钞票???徐万明有人在泰州医学会。这也难怪,卫生主管部门的人,不去问我的事了。那我的病就不要医了吗?我就不要吃药了吗?我就整天躺在床上吗?天理何在???国法何在???良心何在???人道何在???一群腐败分子!!!一群刽子手!!!这是在把我们一家往绝路上赶哪!构建和诣社会是否是一句空谈??????? 质疑之四:谁给我说法,谁还我公道。 从去年7月份至今,我一直在讨要说法,多次上访了泰州卫生局、姜堰卫生局、江苏省卫生厅卫生监督所、江苏省卫生厅、江苏省政府;至今未果;而肇事者,逍遥法外,许万明继续上班拿工资,逃税、诈保、超范围非法行医的问题诊所大肆敛财生意兴隆;而我至今一直从这个诊所辗转到那家医院手术,春节在医院度过,有家不能归、孩子无人管、荒了家中田、连累了家中人,手头没有钱,身边无后台。我已哭干了眼泪,苍天在上,谁给我说法?谁还我公道?我坚信:正义总会战胜邪恶,跪请上级领导明察秋毫,为民作主!!! 谨呈 举报人:张菊华 我哥哥的手机13770755938南京 二00七年三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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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说(我顶一下)的大叔真是好喜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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